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,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,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湖州市外经贸局于2008年9月3日至9月30日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《劳动合同法》情况专项检查活动。
此次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,包括企业和局属事业单位等。重点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企业。检查的内容重点包括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;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并符合规定; 用人单位遵守《劳动合同法》的情况;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;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情况;劳动用工备案情况;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、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、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;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等。共检查用人单位6家。在工资支付方面,未发现严重的工资拖欠现象。未发现不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现象,未发现超出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的企业。在劳动用工方面,未发现有使用童工的现象。在劳动合同签定方面,未发现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。
此次检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与实地检查、抽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。检查中把宣传《劳动合同法》知识与检查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相结合。专项检查分为宣传动员、用人单位自查和执法检查三个阶段进行。各用人单位首先按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,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。 |